第五百三十五章 钱坤案 (六)-《覆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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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陪审长:“陪审团一致裁定钱坤为烈焰法庭罪行负责,钱坤杀人罪成立,钱坤绑架罪成立,钱坤非法拘禁罪成立……”

    法官:“本案将择日宣判,退庭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时间回到同学会的第二天!

    曹云电话联系欧阳逸:“欧阳,我当律师这么久,有一个职业习惯:不否认事实,不制造伪证。这次我的提议违反了我的职业习惯。我也很踌躇要不要向你说明。这个提议风险率低,但风险度极高,后果你是知道的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:“这案子无论胜还是败,我都已经决定移民新西兰。你的提议两个结果,输或者赢。输了我去坐牢,赢了我拿美钞去新西兰。除此之外,还有名誉之战,四名律师不能连垂死挣扎的能力都没有,直接被CA一巴掌拍死在法庭上。这么离开司法界,反倒不如坐牢来的悲壮。”

    这是一次选择,对欧阳逸等人来说,是一种风险投资。欧阳逸知道自己行为是犯罪,但欧阳逸对法律有不同的解读。法律是明文规定你触犯了法律并且被抓获后,会接受什么惩罚。当进行风险选择时,必须要有最坏的打算,也就是坐牢的打算。接下去就剩下风险、代价和利益之间的博弈。

    同样一个类型的案子,有人为了一百块杀人,有人为了一百亿杀人,在法律看来他们的情况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换一种说法,对世人开出一个条件,杀一个人,可以获得一百元,被发现的机率是60%,被抓的代价是死刑,有人干吗?

    杀一个人,可以获得一百亿,被发现机率同样是60%,被抓的代价同样是死刑,有人干吗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曹云走出法庭,桑尼和风雪等多名一课探员早等待一边。桑尼上前:“曹云,你涉嫌教唆证人做伪证,伪造证据,现在将你刑拘。这是刑拘通知书,没有问题的话请在上面签字。”

    风雪走向刚出来的令狐兰:“令狐兰律师,警方有问题需要你配合调查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因为是主律师,和曹云一样被刑拘,南宫腾飞和令狐兰则被强制传唤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曹云:“我不知道,我人在高岩,参加同学会。接到欧阳逸电话,欧阳逸称,在其心理辅导和法律攻心的情况下,钱坤提供了泰德的账户,并且说明自己侵占了四千万美元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令狐兰:“我不知道四千万什么情况,第二庭开庭之前,没人和我沟通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南宫腾飞:“我根本不知道泰德是谁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欧阳逸:“我在看守所和钱坤会面,我认为钱坤隐瞒了事实。在我耐心说服之下,钱坤才说出泰德的账户。是我通知曹云,没有和令狐兰与南宫腾飞说明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欧阳逸必须是办事的人,曹云虽然想出了破局,但是他人毕竟在高岩。准备工作需要欧阳逸来完成。欧阳逸是唯一拥有单独会见钱坤权的律师,他需要和钱坤对口供。

    四名律师虽然没有在事前说明,但是在被警察拘捕之后,他们四人口供出奇的一致。曹云没有客气就卖了欧阳逸,欧阳逸毫不犹豫的扛起了责任。按照四人的证词,有罪的只有欧阳逸。

    当然欧阳逸有罪和没罪,最主要的还要看钱坤的证词。一旦钱坤实话实说,欧阳逸将面临三到七年的监禁。

    只有两个可能:伪证是钱坤提供,并且欺骗了欧阳逸。

    或者是欧阳逸教唆钱坤做伪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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